各学院团委、团支部:
根据《绵城团字〔2025〕11号绵阳城市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大学生暑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相关要求,经个人及团队提交材料、分团委推荐、校团委评审等程序,结合参评学生及团队的综合表现(包括社会实践证明、实践单位评价、周记、社会实践报告完成度及质量等),评选出绵阳城市学院2025年大学生暑假社会实践优秀团队、优秀个人、优秀指导老师,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见附表)。
公示期:2025年9月28日—2025年9月30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形式向校团委反映。地点:博毅一站式学生社区一楼活动中心103办公室(游仙校区)、博慧-学生活动中心(安州校区)。
共青团绵阳城市学院委员会
2025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