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团支部:
按照团中央《关于中国共青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相关要求,“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是共青团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团员对团组织应尽的义务”。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校团委拟定2025-2026学年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 、团费的缴纳规定
(一)全校共青团员均应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规定缴纳团费;
(二)缴纳标准:学生团员按每月0.2元团费标准交纳团费,即2.4元/人/年;
(三)缴纳对象:2025级本科新生、2023级专升本新生;
(四)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五)各团支部团员人数,原则上按照“智慧团建”系统录入人数核定。如有变化,应另行说明情况并提交相关材料证明团员身份;
(六)对不按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团支部应进行批评、教育。凡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未交纳团费者,按自行脱离共青团身份处理。
二 、团费的收缴要求
(一)团费收缴须严格依据各学院团委、团支部上报的团员统计数据(附件1),务必确保缴纳团费的准确性。团费上缴时各学院团委须同时报送“绵阳城市学院团费收缴汇总表”(附件1)及团费缴纳收据(照片)于校团委组织部处汇总,学院团委书记签字;
(二)请各学院团委于2025年10月20日前,按规定将应收团费上缴于学校财务处;
(三)校团委组织部将对各学院团委年度团费收缴工作进行统计、核查,团费上缴情况将作为本年度共青团系统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请各学院团委务必配合,保证团费收缴工作顺利进行。
三、校团委组织部负责人联系方式
游仙校区:
叶 叙:19718326529 邓魏键:17345510081
姜函汐:13568796410
安州校区:
王滟琳:18054733973 殷月琨:19581725642
王雅涵:18778117151
附件:1.绵阳城市学院团费收缴汇总表
共青团绵阳城市学院委员会
2025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