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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城团字〔2025〕15号关于2025-2026学年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22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学院团委、团支部:

按照团中央《关于中国共青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相关要求,“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是共青团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团员对团组织应尽的义务”。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校团委拟定2025-2026学年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 、团费的缴纳规定

(一)全校共青团员均应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规定缴纳团费;

(二)缴纳标准:学生团员按每月0.2元团费标准交纳团费,即2.4元/人/年;

(三)缴纳对象:2025级本科新生、2023级专升本新生;

(四)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五)各团支部团员人数,原则上按照“智慧团建”系统录入人数核定。如有变化,应另行说明情况并提交相关材料证明团员身份;

(六)对不按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团支部应进行批评、教育。凡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未交纳团费者,按自行脱离共青团身份处理。

二 、团费的收缴要求

(一)团费收缴须严格依据各学院团委、团支部上报的团员统计数据(附件1),务必确保缴纳团费的准确性。团费上缴时各学院团委须同时报送“绵阳城市学院团费收缴汇总表”(附件1)及团费缴纳收据(照片)于校团委组织部处汇总,学院团委书记签字;

(二)请各学院团委于2025年10月20日前,按规定将应收团费上缴于学校财务处;

(三)校团委组织部将对各学院团委年度团费收缴工作进行统计、核查,团费上缴情况将作为本年度共青团系统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请各学院团委务必配合,保证团费收缴工作顺利进行。

三、校团委组织部负责人联系方式

游仙校区:

  叙:19718326529     邓魏键17345510081

姜函汐13568796410                   

安州校区:

王滟琳:18054733973      殷月琨:19581725642

王雅涵:18778117151



附件:1.绵阳城市学院团费收缴汇总表





共青团绵阳城市学院委员会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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