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绵城团字〔2025〕31号绵阳城市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系列活动的通知》相关要求,经个人提交材料、分团委推荐、校团委评审等程序,结合参评学生的综合表现(包括社会实践证明、实践单位评价、周记、社会实践报告完成度及质量等),评选出绵阳城市学院2026年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见附表)。公示期:2026年3月25日—3月27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形式向校团委反映。地点:博毅一站式学生社区一楼活动中心103办公室(游仙校区)、博慧一学生活动中心(安州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