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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团字〔2021〕24号《关于2020-2021年度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4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关于收缴2021-2022学年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各团总支、团支部:

按照团中央《关于中国共青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相关要求,“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是共青团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团员对团组织应尽的义务”。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校团委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即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团费收缴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费的缴纳

(一)全校共青团员均应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规定缴纳团费;

(二)缴纳标准:学生团员按每月0.2元团费标准交纳团费,即2.4元/人/年。2017级(城乡规划专业)、2018级、2019级部分团支部(除专升本专业)已一次性全额上交了大学期间的所有团费,故此次仅收取还未缴纳本学年团费的团支部,包括新生团支部及专升本团支部

(三)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缴纳党费,可不交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四)各二级团组织团员人数,原则上按照“智慧团建”系统录入人数核定。有变化的应另行说明并提交相关材料。

(五)对不按规定缴纳团费的团员,团支部应进行批评、教育。凡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未缴纳团费者,按自行脱离共青团、自动放弃共青团员身份处理。

二、团费的收缴和要求

(一)团费收缴须严格依据各分院团总支、团支部上报的团员统计数据(附件1),务必确保缴纳团费的准确性。团费上缴时分院各分院团总支须同时报送“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团费收缴汇总表”(附件2)及团费上缴收据(照片)于校团委组织部处汇总,分院团总支书记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二)请各分院团总支于2021年12月29日前,按规定将应收团费上缴于学院财务处;

(三)校团委组织部将对各分院团总支年度团费收缴工作进行统计、核查,团费上缴情况将作为本年度共青团系统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请各分院团总支务必配合,保证团费收缴工作顺利进行。

三、校团委组织部负责人联系方式

冯宇驰:19881786889            文卓言:18683171076    

                   

附件:1.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团费收缴汇总表







                                          共青团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委员会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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