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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城团字〔2024〕10号 关于下发二级学院团委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6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关于下发二级学院团委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委

现将《共青团绵阳城市学院委员会二级学院团委工作考核办法》予以下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共青团绵阳城市学院委员会

                         2024年4月16日


共青团绵阳城市学院委员会二级学院团委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共青团工作,规范基层团组织建设,团结带领全校广大团员青年践行学校自主管理特色,为培养有理想,多专多能的人才培养目标而努力。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并结合学校共青团工作实际,为各二级学院团委提供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的平台,充分展现我校共青团工作风采,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领导小组

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李小荣

副组长:熊志淘祝海燕、张弥

  :赵梦磬、周晓庆、林 海、孙 林、钟 迪、陈思雨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团委,张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考核期间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二、考核的原则及对象

(一)考核的原则:考核工作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目标考核与过程考核相结合、学生评价与综合评定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考核的对象:二级学院团委。

三、考核内容

根据我校学年共青团工作内容和要求,对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科技创新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就业创业活动、人文素质教育活动、校园文化艺术活动、体育教育、组织阵地建设、宣传工作自主管理工作、特色活动建设和美育教育等进行全面考核。

四、考核方式

考核采用达标制,结合日常工作、项目完成情况、校团委交办事项完成情况及平时工作表现打分并根据工作综合考评及得分,评选出学校五四红旗团委,并予以表彰奖励。

校团委将把校团委智慧团建填报率、推优入党率、共青团改革、班团一体化、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等纳入考查范围,无故不参加团委组织的有关活动或发生严重损害共青团形象事件,校团委将实行一票否决

五、考核办法

    每学年4月下旬—5月上旬,校团委将组织考核领导小组对分团委每学期的工作进行考核。各二级学院团委根据本办法,撰写工作报告并提交给校团委,校团委统一组织考核。考核采用学生评议、互学互评、院级评价校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按权重计算分值,并进行排序。

(一)学生评议(20%)。由校级考核小组办公室向所属学院团员代表根据各学院在校学生团员人数5%比例)通过网络形式发放测评表,团员代表结合考核内容对其所属的分团委工作进行评议。

(二)互学互评(20%)。由校级考核小组办公室组织各二级学院团委对本学年的工作进行总结和交流,由分团委书记依照考核办法互评打分。

(三)院级评价(30%)。由校级考核小组办公室所属二级学院基层党委副书记、教师代表、辅导员代表组成。通过网络形式发放测评表,院级考核小组结合考核内容对其所属的分团委工作进行评议。

(四)校级评价(30%)。由校级考核小组依照考核办法对分团委的工作进行测评。

(五)补充说明。考核时,被列入考核的项目,必须有文字资料、图片、影像资料等加以说明。

(六)考核得分。学生评议、互学互评、院级评价校级评价均以满分100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六、考核标准

(一)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学生入党、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入团情况;学生参加党校、团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骨干班培训经历;参加校院两级开展的思想类主题教育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1.广泛组织学生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团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青年学生中的学习和传播,实现学习活动全覆盖。

2.组织全院学生开展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活动等思想类主题教育活动,效果明显,影响广泛且分院青年大学习参学比达100%以上

3.积极部署开展就业类、思想教育类活动,重视加强大学生形势政策教育和立德树人教育。

4.积极动员参加“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训班且合格率达到90%

5.积极向共青团绵阳城市学院委员会官方网站投稿,且通过审核每月发布六篇以上,内容以展示分院团学风貌等为主

6.积极参与学校官方各类组织、易班APP、到梦空间等发起的活动,积极更新发布共青团工作新闻及信息。

(二)科技创新活动

1.积极举办就业分享、科技竞赛讲座、学习成果交流、技能培训等活动

2.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创意集市等活动,有项目,有资料

3. 积极组织参加学校公布的最新竞赛名录,按要求完成作品。

(三)社会实践活动

1.建立院级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计划;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社会实践活动,及时上报活动图片和总结等材料

2.建立长期合作的社会实践活动基地,经验收合格并予以授牌,且每年都有学生在该基地开展实践活动

3.积极组织参加上级党团组织主办的“三下乡”、西部计划、筑梦计划、“青春志愿 爱在社区”等活动,及时上报活动图片和总结等材料

(四)文化艺术活动

1.开展有益于同学身心健康的文化艺术体育类活动。

2.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活动。

3.积极参加学校文艺晚会、大学生文化艺术节、学生社团文化艺术节、艺术文化展演活动等

4.组织并参与大学生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活动,活动有特色,线上线下宣传到位,学生参与度高

5.积极承办学校大型活动,视具体情况每项加1分,最高3分

(五)组织、阵地建设

1.组织机构健全,分工合理,定期召开工作会议

2.加强学院党校、团校建设,有制度、有计划,年培训学员达到学生总数80%以上,发展党员坚持“推优入党”制度,档案齐全

3.定期开展基层团干部培训活动,新上任团干部一年内受训率达到90%以上

4.重视加强团的宣传工作,及时向团委报送信息,重视本系宣传阵地建设,积极向院内外宣传媒体报送信息

5.团员年度注册率达100%,按规定及时收缴团费

6.加强对各学院学生分会工作的指导,按时换届,工作卓有成效

7.团支部工作制度健全,主题团日活动丰富

8.指导本院学生组织和社团与企业、街道、社区等进行结对,组织青年志愿者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援助服务活动,指导老师配备齐全,定期开展活动,并建立活动档案。

9. 广泛组织学生参加社团活动,累计参加社团活动的人数,达到所在二级学院学生总人数的60%以上。

(六)学生自主管理工作

1.开展活动、培训由学生主导参与率达到80

2.自主管理岗人数达学院总人数的40%。

(七)特色活动建设

1、结合专业特色,认真开展相关活动,活动形式逐年有所创新

2、认真完成团委组织的各项活动组织以及参与工作

3、积极开展素质拓展技能培训

4、一学期开设一个活动项目课程,须有成果展示可放入PDM系统。

(八)美育教育

1.科学构建工作机制。在美学理论、教育理论指导下,健全完善与德育、智育、体育协调实施的美育工作体制,构建“课程实施、科研支撑、文化引领、活动推动、环境熏陶”美育工作机制,实行全员美育、全程美育、全面美育

2.努力实现美育与德育相结合,与各专业教学和社会实践相结合,逐步形成美育工作整体推进的新局面

3.充分发挥美育育人功能。通过开展美育,使学生在发现美、欣赏美、表现美的同时,以美养德、以美启智、以美健体,从而树立美的思想,发展美的品格,培育美的情操,形成美的人格,提高人生境界和生命质量,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4.根据学院美育教育工作规划,提出美育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案,对美育教育教师进行能力培训及提升。

(九)宣传工作

1. 加强信息化建设,坚持正确舆论导向,重视团的宣传阵地,及时并高质量地在团委官方宣传平台发布活动通知和活动新闻

2. 运用新型媒介宣传、推广团活动

(十)其他方面工作

1. 积极主动并高质量完成校团委交办的重大活动任务

2. 学院团委积极协助校团委开展工作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3. 积极探索团组织工作新途径、新方法并能运用到实践当中,获得校级团委嘉奖

4. 创新性工作及建议及时分享与交流。

5. 及时上报团员青年在假期返校后及国家重要政策出台前后的思想动态,及时上报突发事件信息。

6. 认真参加工作例会,出勤率达100%。

七、考核的激励措施及应用

(一)考核结果

分团委的考核结果按考核分数高低排序,并根据考核总分评选校级五四红旗团委。

(二)考核结果的应用

分团委考核第一名,优先推荐参加省级、市级五四红旗团委评选,外出培训和团干部提拔优先考虑并适当增加团员发展名额

八、考核要求

(一)各学院团委依据考核内容与标准对各自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评

(二)请认真学习考核办法,自评分若出现虚报,则在得分中双倍扣除,到申报截止日期仍未申报的得分将不予认可;考核标准每条后面括号内的得分为本项工作最高得分,各学院团委视情况自行申报得分,校团委根据具体情况予以认定。

(三)必须保证提交材料和汇报材料的真实性,严格按照活动要求的时间范围之内。

九、附则

(一)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执行,之前与该文件有冲突地方以此文件为准。

(二)本办法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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