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团支部:
根据《绵城团字〔2024〕34号绵阳市城市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相关要求,经个人提交材料、分团委推荐、校团委评审等程序,结合参评学生的综合表现(包括社会实践证明、实践单位评价、周记和社会实践报告质量等),现评选出李婷婷等20名同学为绵阳城市学院2025年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见附表)。
公示期:2025年3月12日-2025年3月14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形式向校团委反映。地点:博毅一站式学生社区一楼活动中心103办公室(游仙校区)、博慧-学生活动中心(安州校区)。
共青团绵阳城市学院委员会
2025年3月11日